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县社审核、市社推荐、省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党组会研究等程序,现将2023年省社合作发展基金拟支持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0日
监督电话:0451-84612923
电子邮箱:sshzzdc@126.com
传真:0451-84617243
附件:2023年省社合作发展支持项目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月26日
2023年省社合作发展支持项目
1.合作发展基金支持方向
本年度合作发展基金支持方向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拟将明水县为农服务中心项目作为2023年度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对象,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导向扶持。
2.合作发展基金使用规模
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按项目实施进度予以拨付兑现
3.合作发展基金支持单位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