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近期,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社)发现,社会上有人员及组织利用“黑龙江省人民供销社”“供销e家”等名义,擅自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进行违法活动,同时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和平台上推广宣传。经查,省社及各级供销合作社未组织、授权开展此类活动,相关人员及组织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行为亦未按《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或审批,该违法活动与省社及各级供销合作社无关。
上述违法活动已误导公众,严重侵害了省社及各级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省社及各级供销合作社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民众与社会各方警惕此类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声明。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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