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级、三级、四级
调研员职级晋升补充考察工作方案
鉴于2020年6月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级、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考察工作距今时间较长,为切实做好本次省社机关职级晋升工作中考察有关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指示要求,经省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0年6月开始的晋升一级、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人员进行补充考察,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考察对象
2020年6月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派驻纪检组未出具廉政证明以及从2020年6月至今已到龄退休的人员除外。具体为:
1.晋升一级调研员考察6人;
2.晋升三级调研员考察4人;
3.晋升四级调研员考察8人。
二、工作程序
1.研究制定并公布补充考察实施方案;
2.人事劳资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开展谈话考察;
3.补充完善考察材料,提出拟晋升职级人选意见,提交省社党组;
4.重新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重新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5.省社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民主测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干部一贯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三、考察谈话范围
1.省社领导;
2.处室主要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处室全体同志。
四、考察方式
采取考察谈话方式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是对拟晋升职级人选提出晋升意见并考察拟晋升职级人选从2020年6月至今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五、时间安排
补充考察谈话拟在4月初进行。
六、考核组人员构成
考核组由人事劳资处、机关党委、理事会办公室等综合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参与晋升的人员除外)。
七、后续工作
考察结束后,后续其他工作程序继续按照2020年6月公布的《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级、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省社人事劳资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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