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供销合作社推进开放办社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近日,宝清县供销合作社将两块“开放办社”的牌子授予了宝清县中通快运公司和宝清县海之坊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办社”是供销合作社性质、宗旨的内在要求,是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宝清县供销社根据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办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多个为农服务组织中确定宝清县中通快运公司和宝清县海之坊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为首批授牌合作单位。
宝清县供销社开放办社工作正在逐步推进,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也标志着宝清县供销联社的合作领域和服务功能已由传统的供销一条线扩展到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一个面,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宝清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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