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提升群众依法信访意识,5月27日,七台河市信访局在桃山区步行街举办“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法治信访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访问题,耐心讲解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理念,告知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据了解,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逾200人次。
七台河市信访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认识,有效夯实了基层信访法治化工作基础。市信访局将持续深化《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力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攻坚,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机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省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文件。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参考。
(八)负责全省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16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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