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信访工作条例》实施四周年,是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一年。5月21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在加格达奇世纪广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以“学条例、守初心、践使命、促和谐”为主题,前移服务阵地与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现场工作人员化身法治宣传员,用通俗语言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内容和信访工作流程,详细讲解各类正规信访渠道,纠正认知误区。此外,活动还把宣传变为便民服务,现场答疑解惑、登记群众诉求、建立办理台账,公开全流程工作规范,用心用情化解群众难题。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28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7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林区职工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机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省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文件。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参考。
(八)负责全省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16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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