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着力提升全省质量发展水平,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黑政规〔2023〕2号),省政府决定:
授予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授予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一线班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以质取胜、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各行各业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强化质量意识,优化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完善质量政策体系,提升质量治理能力,推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四位一体”提升,加强质量强省建设,为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名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名单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1.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
2.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
3.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5.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1.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3.哈尔滨中央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探伤技术室(一线班组)
5.大庆油田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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