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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省级配套情况的公示

编辑日期:2025/11/27 15:50:29    浏览: 次     分类:公示公告     字号大小:T|T|T     打印本页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签约及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省社第3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省社基金项目配套支持项目、方式及金额公示如下:

1.牡丹江市穆棱市兴源供销社(黑龙江昌晟报废农机回收有限公司),补助20万元

2.双鸭山市饶河县联晟供销社,免息借款10万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对基金安排项目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51-84612923

电子邮箱:sshzzdc@126.com

传真:0451-84617243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06

黑ICP备15003737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0000460006-17001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二道街18号

邮政编码:150010

电话:0451-84615392/0451-846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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