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省级配套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发展基金支持项目签约及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省社第3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省社基金项目配套支持项目、方式及金额公示如下:
1.牡丹江市穆棱市兴源供销社(黑龙江昌晟报废农机回收有限公司),补助20万元
2.双鸭山市饶河县联晟供销社,免息借款10万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对基金安排项目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451-84612923
电子邮箱:sshzzdc@126.com
传真:0451-8461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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