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合作发展基金对“一县一强社”建设单位奖补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和《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报“一县一强社”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要求,经省社2025年第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利用省社合作发展基金对完成“一县一强社”建设任务的示范基层社给予进行奖补支持。现将基层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具体支持金额及名单如下:
拟给予4万元奖补支持的基层社(5个):五常市杜家供销社、甘南县巨宝供销社、克山县兢山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江湾供销社、青冈县迎春供销社。
拟给予3万元奖补支持的基层社(13个):木兰县大贵供销社、富裕县塔哈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桦川县东河供销社、佳木斯长青供销社、肇州县双龙山供销社、宝清县供销为农服务有限公司、饶河县联晟供销社、黑河市爱辉区西岗子供销社有限公司、明水县光荣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绥棱县上集供销社、汤原县香兰供销社、肇源县大兴供销社、海林市柴河供销社。
对上述拟奖补基层社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451-846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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