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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基层 护航促发展 省供销合作社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编辑日期:2026/3/13 14:33:58    浏览: 次     分类:省社要闻     字号大小:T|T|T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供销送法进基层”系列活动走深走实,在第4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3日,省供销合作社“供销送法进基层”第四站走进牡丹江市。本次活动由省社合作指导处牵头,牡丹江市供销合作社与北京岳诚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旨在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及经营主体的依法经营意识,强化涉农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执行,从源头上防范经营风险与法律纠纷,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本次活动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供销合作社主责主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服务“三农”的职能定位开展精准普法。授课律师围绕基层社和农资、日用品销售企业在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重点剖析了“诚信经营义务”“格式条款效力”“欺诈行为的认定与惩罚性赔偿”等关键问题。同时,结合农产品购销、农资直供等业务场景,深入讲解了购销合同规范、产品质量标准、进货查验义务及质量追溯要求等内容,明确了各环节的法定责任。通过剖析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达标等典型案例,警示系统内经营主体严守合规底线,切实提升依法经营能力。

活动现场延续了“讲座+咨询+互动+资料发放”的多元服务形式。在法律咨询环节,律师团队针对“网络购物维权”“农资产品质量争议”等实务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此外,活动还宣传了供销系统在保障农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下乡等方面的举措,引导经营主体争做诚信守法的标杆。

本次普法活动增强了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经营意识,提升了基层经营主体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下一步,省社将持续深化普法工作,推动法治精神在基层扎根见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供销法治力量。

牡丹江市社机关干部及直属企业代表现场参会,各县区供销社主任、业务骨干、基层社主任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通过线上平台同步参加,线上线下共计70余人参与学习,实现了普法资源的有效延伸与覆盖。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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