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开展社有企业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督导检查
按照省供销合作社协同监督机制工作年度任务安排,5月21日,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协同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企业工作处、审计处组成督导组,对省供销集团、倍丰集团、粮食公司、小康龙江公司、惠丰农牧公司等社有企业制度建设及执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督导组围绕《关于省属社有企业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通报》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倍丰集团和粮食公司对所属企业(粮库)开展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省供销集团落实主体责任对所属企业问题整改监督检查情况等三方面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发现2个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4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督导组指出,要加强制度建设,省社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新老企业要共同努力,出台高效管用的内控制度,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为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聚焦问题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要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克服企业改革期间的困难,明确牵头领导,稳步推进整改。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整改问题要马上就办,抓紧完善,一周内将相关情况报协同监督机制办公室。对未到整改完成期限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阶段性的目标,逐个击破,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压实工作责任,一级企业要担起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督导责任,跟进问题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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