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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供销合作社:践行“两新”要求 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走深走实

编辑日期:2024/9/2 8:49:27    浏览: 次     分类:市县供销社     字号大小:T|T|T     打印本页
  近年来,绥棱县供销合作社在省供销合作社和绥化市供销合作社的积极推动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牵头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在全县建立村级回收点95个、乡级回收站13个、县级回收站1个,以“3+2”五级田长制体系为载体层层压责,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86.25吨,完成省里下达任务的318%,以实际行动助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两新”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政府主导、精心筹划,统筹回收。绥棱县成立主管农业副县长担任组长、各乡镇长和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具体统筹各项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标准,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及时跟进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各乡镇单位下发回收任务指标,并纳入政府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感。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春耕前召开工作动员会,及时部署工作落实。
  宣传动员、政策激励,鼓励回收。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农民群众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知晓率,悬挂宣传条幅60多条,发放宣传单3000多张,张贴宣传贴2000多张。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出台多种奖励政策:普惠奖,每回收1斤农废奖励人民币1元。贡献奖,每10斤发给捡拾者1个兑奖号码,参与抽奖活动,最高奖励3000元。同时,依据回收工作完成情况,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奖惩机制。
  创新方式、网格管理,逐级回收。以“3+2”五级田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为载体,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县级田长统筹、乡级田长负总责、村级田长具体抓、网络田长负责收、户级田长义务送的闭环工作体系。具体工作中,县社为网格田长制作基础台账,包括户田长姓名、耕地面积、农药包装废弃物理论上产生量、实际回收量等,督促户级田长及时做好源头回收工作。
  制度约束、运行规范,依法回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下发了《绥棱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绥棱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细则》《绥棱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制度》等文件。在强化宣传的基础上,规范回收流程、奖励政策及《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处罚规定,对违反相关法规的组织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联合农业执法大队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回收处置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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