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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组织参加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暨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编辑日期:2022/1/21 8:29:13    浏览: 次     分类:省社要闻     字号大小:T|T|T     打印本页

1月21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暨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供销合作社系统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2022年重点任务。总社理事会主任、党组副书记梁惠玲代表常务理事会作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部分机关、直属企业负责同志及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同志在省联通公司分会场参加会议。

梁惠玲指出,2021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总社和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紧紧围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1 年,全系统销售总额创历史新高,达到6.26万亿元,同比增长 18.9%;社有企业利润 297.9 亿元,同比增长44.8%。

梁惠玲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着力深化综合改革,着力做强做优流通服务主业,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效,着力推动基层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荣获“2021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二等奖,全国排名比上年前进9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社《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结合黑龙江实际抓紧研究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突出做好“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完善县域采集配中心建设、省属社有企业改革管理、数字化经济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5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推动供销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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