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供销合作社:用好合作发展基金
扶持基层社发展壮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在推动基层改革发展、提质增效中的牵动作用,近期,大庆市供销合作社有效利用合作发展基金,对系统内基层社改造给予资金扶持,为加快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完善经营服务功能起到了推动作用。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大庆市社于2020年设立了合作发展基金,制定了《大庆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合作发展基金设立以来,不断规范运行和管理,建立完善监督体系,通过扶持基层组织、服务项目、龙头企业、产业发展等,促进系统上下贯通、联合合作,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此次合作发展基金的使用,主要对肇源县大兴供销合作社、肇州县新福供销合作社的改造给予扶持,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统筹用于基层社改造提升,包括经营场所内外部修缮、牌匾制作、固定资产购置等。
肇源大兴供销合作社计划通过改造增加为农综合服务场所一处,并增设农产品展示销售区。改造完成后,既可解决当前该社服务办公区资产破旧的现状,又可扩充农资储备库容,每年可为农户直接或间接节省测土配方施肥、农资购销采购费3000元左右,增加农副产品销售收入15万元左右,为基层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肇州县新福供销合作社位于新福乡政府所在的中心地段,建筑面积1468平方米。多年来,在农资供应销售方面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年均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由于设施老旧、年久失修,近年出现了地面塌陷、漏风漏雨、大门破损、排水不畅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社的发展。此次注入合作发展基金后,基层社通过资产改造,可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功能,预计年收入可达到800万元,利润40万元。(大庆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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