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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发言】绥棱县上集镇供销合作社:
创新发展“基层社+”新模式不断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编辑日期:2021/9/18 17:16:26    浏览: 次     分类:市县供销社     字号大小:T|T|T     打印本页

上集镇供销合作社现有营业室1008平方米,下设经营服务网点12个,在岗职工25人,总资产474万元,承担9个行政村、67个自然屯、2.7万人口、耕地12.5万亩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供给工作。2020年,上集镇供销社销售额实现1310万元,利润实现90万元。改革以来,上集镇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基层社+”发展模式,有效提升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探索“基层社+服务”模式,实现助农销售

上集镇是大米、大蒜、大鹅的主产区,在全国小有名气,上集镇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这三大主导产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实现由“种得好”向“销得好”转变。一是服务走在需要前。每年年初,上集镇供销社及时把三大产业的市场前景预测价格信息,通过手机App和微信群传递给农民,给种植户、养殖户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给农民当好参谋。二是服务走在季节前。上集镇供销合作社抢先抓早,每年3月份开始向农民宣讲化肥、农药、饲料等实用技术,指导农民按需求进货,聘请畜牧专业人员宣讲孵化、防病、治病、喂养知识和快速生长等实用技术。三是服务走在销售前。积极发挥在外地工作的绥棱籍人员作用,分别赴大连、开源、山东等地联系大米、大蒜、大鹅的市场销售,2020年,帮助农户销售大米5000吨、大蒜 20万斤、大鹅 2万只。

二、探索“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模式,实现共同发展

上集镇供销合作社明确了基层社同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一是围绕合作抓发展。全面推进“开放办社”,通过领办创办等多种方式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1个,各类农民经纪人193人,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方针政策、商品信息种养加技术等服务,引导农民逐步走向致富之路。二是围绕规范抓制度。上集镇供销社签订“开放办社”指导协议12个,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全程参与帮助合作社制定章程、建立制度和管理办法。坚持“九有”原则,即有章程、有制度、有标牌、有组织机构、有会员名册、有办公地点、有培训场所、有活动记录、有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三是围绕服务抓培训。上集镇供销合作社始终把科技服务、解决合作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为社员谋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每年组织的集中培训,拉近和社员之间的距离,使社员真正感受到了“真受益”。2021年上半年,共举办科技信息农业种植技术等培训班2次,培训种植大户20户,养殖大户10户。

三、探索“基层社+网点”模式,实现规范管理

上集镇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基层网点的服务作用。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对现有社属服务网点房屋状况、改造维修所需的费用进行摸底调查并认真核算,分类进行维修改造,摸清加盟店房屋结构,营业面积,经营能力等基本情况,制定改造计划,严格改造标准,统一悬挂标牌。2021年上半年,新改造服务网点2个,并将营销网点的网络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同步推进。二是加强内控管理。从人员、资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入手,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县社的要求对财务实行报账制,收入全额上缴县社资产管理办公室,支出按计划,核销按流程,有效规避了资金使用风险。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将行政后勤人员由7人精减为1人,年节约费用支出近10万元;另一方面,改革用人机制,招才引智,将“开放办社”中的能人或经纪人聘为基层社副主任,使基层社管理和经营水平有了“智”的飞跃。

近年来,上集镇供销合作社虽然在推进网点建设、充实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仍有差距。下一步,上集镇供销合作社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推进综合改革,努力开创服务“三农”工作新局面。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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