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供销合作社集中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近日,富锦市供销合作社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理事会主任王宏主持会议。
会上,业务主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王宏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今后抓好农村工作的有力抓手,也为推进供销综合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重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基层实际工作。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生力军,更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努力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将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富锦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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