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四季度政策汇编
国家层面
1.2025年10月2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养老理财试点扩至全国、期限延至三年,鼓励发行10年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产品,允许开立养老理财账户并提供顾问服务,引导资金投向健康、养老产业,与个人养老金制度衔接,同步提高机构募资额度上限,强化长期化与风险管控,统筹衔接个人养老金支持养老理财产品收益领取与养老场景结合。
2.2025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意见》旨在构建覆盖发行、交易、退市全流程的中小投资者保护体系,包括优化网下配售机制、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完善赔偿机制等。
3.2025年12月9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聚焦就业导向,细化政策工具与实施路径,构建目标明确、激励相容的长效机制,为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提供有力支撑。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中介”重要功能,是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可以有效支持小微企业稳岗扩岗,增加居民收入,从而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助力做强国内大循环。
4.2025年12月14日,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办法》推出3个方面共11条政策措施,包括促进汽车、家电家具家装、餐饮、文旅、养老育幼等领域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
5.2025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通知》旨在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后续影响,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通知》明确了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以及修复后的信用报告展示等具体内容,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了清晰的信用修复路径,有助于缓解其融资困境,促进个人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6.2025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视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工作,聚焦投资价值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设施以及权属清晰的畜禽活体开展抵押融资,逐步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规范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申报、调查、核实、公示等工作流程,推广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数字化技术应用。科学评估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价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评估机构、人员配备等配套管理制度。《通知》强调,要完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抵押物清单名录,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查询。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赋予抵押资产专属“二维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支持通过物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管理。《通知》要求,要不断完善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构建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开展以农业设施为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拓宽处置变现渠道。加强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服务,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投放。深入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加强资金激励支持。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7.2025年12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对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督促机构严格履行信义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8.2025年12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未来五年,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进展,数字技术的驱动支撑能力和数据要素的价值转化能力显著增强,在数字金融治理、数字金融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据要素开发、数字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深入探索挖掘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场景,持续提升对科技、绿色、普惠、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撑,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数字金融良好实践,推动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促进金融服务扩面、提质、增效;高效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升监管穿透能力,全面支撑“五大监管”能力建设,助力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9.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二是便利企业在境内使用募集资金和管理汇率风险。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在境内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途径。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支持以银行为主为企业直接办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适当放宽发行上市、增发、减持等登记时限要求。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使用。
10.2025年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核心关切,共计34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拓宽并购贷款适用范围,允许并购贷款用于参股型并购;二是优化贷款条件,提高控制型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延长贷款最长期限;三是设置差异化的展业资质要求,对开展控制型和参股型并购贷款的银行设置了不同的资产规模要求;四是突出并购方偿债能力评估,强调借款人和并购交易审查并重。
11.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工作部署,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完善基础制度,优化监管安排,健全市场功能,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12.202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印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一是产品定义,2商业不动产 REITs 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三是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四是强化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 REITs 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此外,商业不动产 REITs 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层面
1. 2025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贴息政策的通知》(黑银发〔2025〕10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政策及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发挥好财政资金对债券融资的撬动引领作用,支持我省科技创新主体多元融资需求,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贴息政策按照“先付后补、按年申请、合规使用、提升绩效”的原则,对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金融机构、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主体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风险缓释、引领撬动和激励扶持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积极性主动性。
2. 2025年11月7日,2024欧洲杯买外围入口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25〕35号)。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对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工 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特色文化旅游全域全季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抢抓“后亚冬”效应,定于2025年11月8 日至2026年2月28日,开展2025—2026年黑龙江省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
3. 2025年12月3日,2024欧洲杯买外围入口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白桦树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5〕9号)。《通知》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是集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于一身的大宝库”的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推动白桦树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全国最大的白桦树汁产业基地。
4. 2025年12月10日,2024欧洲杯买外围入口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5〕10号)。《通知》旨在推动电子商务与各领域发展广泛深度融合,创新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培育拓展消费新场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消费水平的积极作用,推动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地)层面
佳木斯市
1.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佳银办发〔2025〕23号)。为促进企业融资成本公开透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启动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大庆市
2.2025年12月29日,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庆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庆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大庆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贴一免”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工信联规〔2025〕2号)。对规上工业企业配套融资担保贴费、油服订单验真贴费、信用征信免费政策,形成“三贴一免”政策组合拳,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引导企业用足用好贷款资源,直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鸡西市
3.2025年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鸡西监管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的通知》(鸡金监便函〔2025〕144号)。指导辖区银行机构进一步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强化政策衔接落实。
黑河市
4.2025年10月27日,黑河市财政局、黑河市商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黑河市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支持黑河市涉外企业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扶持办法的通知》(黑市财联发〔2025〕4号)。为持续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支持黑河市辖区涉外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提高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降低企业避险成本,助力企业稳健经营,推动黑河市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
绥化市
5.2025年1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分行、绥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绥化市银行机构负责人包联企业工作方案》(绥银发〔2025〕54号)。由市工信局收集有融资需求的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符合绥化市产业发展战略的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企业等形成《绥化市银行机构负责人包联企业清单》,并实时向人民银行推送。人民银行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的包联服务。进一步畅通政银企沟通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精准度与实效性。
大兴安岭地区
6.2025年11月11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兴安岭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联合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大财规〔2025〕2号)。设立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补偿合作金融机构为我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放担保贷款后产生的损失,以及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免担保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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