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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金融服务”二季度政策汇编

日期:2025-08-08 16:55 来源: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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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1.202541日,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二是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合作。鼓励银行依法合规与投资机构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发展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三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担保债券等提供承销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等加大科创类债券投资配置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计划等证券化产品。

2.202543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通知》强调,在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平台服务、增信服务的费用标准或区间,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明确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同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增信服务机构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形式变相提高增信服务费率。

3.202548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一是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 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二是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三是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4.2025415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制度》要求:一是实现统计对象和业务的全覆盖。《制度》规定的统计对象全面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统计范围包括贷款、债券、股权、资管债权、基金、保险、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和产品综合统计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情况。二是实现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统计指标及其标准和口径的统一协同。《制度》设置重点统计指标涵盖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融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业务以及其他重点指标。对每项指标均规定了统一、协同的统计标准和统计口径,与国家统计标准、行业政策、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及现有实践有效衔接。

5.202556日,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重点提出:一是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二是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三是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四是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

6.20255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 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强化普惠金融服务。一是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优化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质量。合理控制贷款利率,运用金融科技降成本,规范第三方合作减轻融资负担。重点加强首贷户拓展、续贷支持及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二是完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央地协同与“四级垂管”执行力。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外贸、科创、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建立直达基层的信贷通道。要求银行优化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落实尽职免责,保险公司需开发适配产品并提升服务效率。三是强化跨部门协作与信用信息共享,加强政策宣传推广。通过统筹资源配置、规范服务定价、创新金融产品等措施,构建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7.20255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指出设立总额5000亿元、年利率1.5%的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期限1年可展期2次,最长使用至2027年末。该政策通过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等消费领域及养老产业。适用对象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及5家系统重要性城商行。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审批贷款后,可凭符合政策领域贷款本金的100%按季向央行申请再贷款,并承担信息真实性责任。

8.20255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举措》旨在通过系统性政策改革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构建多元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创业投资支持,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优化国资创投考核机制,并拓宽退出渠道。二是优化货币信贷工具,扩大科技创新再贷款规模至 8000 亿元、利率降至1.5%,支持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并探索长周期贷款考核。三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优先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企业上市,创设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科创债发行以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发展科技保险,探索共保体模式分散重大技术攻关风险,鼓励险资参与国家科技任务。五是加强财政引导,通过贴息、担保及税收优惠撬动社会资本。六是推进央地协同,开展创新积分制及区域试点优先支持北京、上海等科创中心先行先试。七是完善生态建设,推动跨境融资及国际资本引入。

9.2025519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重点提出八大方面内容:一是增加融资供给。健全融资机制,聚焦外贸、科创领域倾斜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等产品投放,运用支小再贷款工具推广续贷及股权融资。二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严控利率定价,清理违规收费并打击非法中介。三是提高融资效率。依托科技优化线上风控,精简线下流程及审批权限下放。四是提高支持精准性定向扶持专精特新、外贸新业态企业,优化划型标准并开展产业链融资。五是落实监管政策。落实普惠考核、FTP优惠及免责机制,强化服务评估。六是强化风险管理。完善贷款分类标准,加大核销资源倾斜。七是完善政策保障。强化政府担保增信及信用信息共享。八是做好组织实施。督促细则制定与专项落实,形成政策合力。

省级层面

1. 20254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黑办发〔20252号)。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 2025528日,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园区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银发〔202551号)。学习借鉴深圳市经验,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在省内7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大齐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园区贷”特色金融服务模式试点。

市(地)层面

哈尔滨市

1.2025519,中共哈尔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对接机制方案》的通知(哈金办联发〔20251号)。市委金融办联合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双牵头,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银行机构共同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合力,强化金融资源与项目需求有效对接,共同推动重大项目有效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提升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资金保障能力。

佳木斯市

2.2025521,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印发《2025年佳木斯市跨境人民币结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佳银发〔202522号)。通过扎实开展“百户重点涉外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扩量行动’”、“助力国有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破冰行动”、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三项行动,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政策落实落细,为我市涉外企业贸易投资提供更多便利。全市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覆盖面,全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规模、优化结构。

3.2025622日,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印发《金融支持佳木斯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佳银发〔202530号)。落实文旅强市战略,提升文旅金融服务水平,丰富文旅金融产品,畅通文旅企业投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服务体系。

鸡西市

4.2025423日,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服务美丽鸡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鸡银发〔202517号)。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加大加快绿色贷款投放。

5.2025424日,鸡西市财政局印发《鸡西市支持科技创新担保计划实施方案》(鸡财函〔2025191号)。为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器”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实施鸡西市支持科技创新担保计划。

6.202557日,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鸡银发〔202520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7.2025523日,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关于开展鸡西市跨境人民币结算综合金融服务队有关工作的通知》(鸡银发〔202522号)。引导金融机构发挥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稳步提升涉外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水平。

8.2025523日,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关于开展“鸡西市助力国有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专项行动”的通知》(鸡银发〔202523号)。进一步便利鸡西市国有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企业有效利用人民币开展跨境结算、汇率避险、对外投融资等金融业务。

9.2025626日,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关于全力做好信贷投放工作支持经济稳定向好发展的通知》(鸡银发〔202528号)。明确三个方面的七项具体举措,要求准确把握货币政策对信贷稳增长的调控方向,引导金融机构紧盯重点机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加强信贷调度和贷款投放,有力有效支持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双鸭山市

10.20255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双鸭山市分行、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双鸭山监管分局、双鸭山市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服务双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双银发〔202522号)。以系统集成的方式加大征信供给力度,深化信用信息在金融服务中的开发利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台阶。

伊春市

11.202543日,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有力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伊银发〔202519 号)。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有力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2.2025612日,伊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伊春市林草局联合印发《伊春市金融支持桦树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伊财联发〔20259号)。推动桦树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金融要素向桦树汁产业聚集,为桦树汁产业提供金融支持。

13.20257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伊春市财政局、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解决小微企业“首贷难”制度体系的实施方案》(伊金监发〔20254号)。围绕建立并动态更新无贷户名单库、线下开设首贷专区、创新预授信首贷融资模式等3方面工作任务细化形成8条落实举措,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力争实现首贷户数量显著增长,融资成本有效降低,融资效率大幅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和可得性明显提高。

黑河市

14.20254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河监管分局、黑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黑河市创新“保险+科技+服务”模式驱动农业保险全流程电子化发展实施方案》(黑市金监联发〔20253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线上农险服务产品,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过程、全覆盖、综合性金融服务打造农业保险全流程电子化新模式,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将“保险+科技+服务”模式支持农业保险全流程电子化发展经验和实践固话形成模板做法,搭建长效机制。

15.2025526日,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分行、黑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黑河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首办户”拓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市银发〔202520号)。对辖内涉外企业主体进行全面梳理,指导银行机构对企业做好基本摸底排查,各银行机构根据“展业三原则”建立跨境人民币结算“首办户”拓展目标企业名单,并给予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措施。

16.2025617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24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2514号)。将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区奖补资金2500万元,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专精特新”和创新型企业贷款贴息以及支持黑河自贸片区沿边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

17.2025619日,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分行、黑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黑河市金融支持大豆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若干信贷政策措施>的通知》(黑市银发〔202527号)。采取银政、银政担、银政保以及纯信用模式为涉农经营主体提供创新信贷产品。各金融机构推出信贷产品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担保、保险产品实行优惠政策,实现创新信贷产品在大豆产业领域全覆盖。

绥化市

18.202566日,绥化市自然资源局、绥化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绥化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不动产预告抵押无还本续贷登记方案》(绥财联发〔20258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经济发展,破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出不动产预告抵押无还本续贷登记业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

19.2025427日,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大兴安岭地区推行活体畜禽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岭银发〔202526号)。指导银行机构更好满足辖内畜禽养殖产业金融需求,加强与担保中心合作,破解养殖户活体猪、牛等资产的抵押难问题。

责任编辑:省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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